拍 卖 公 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2年11月24日10时30分在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兰考县裕禄大道170号,院内西四楼开标二室)举行拍卖会,公开拍卖兰考县沙堆(细沙)一批,约260483.16吨(以实物现状为准、以实际交付数量为准)。
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均可参加竞买。有意竞买者,请携带有效证件及竞买保证金转账凭证和委托人出具的收款收据办理竞买手续,凭号牌入场。
一、保证金交纳:保证金交纳共计伍佰万元整(¥5000000.00元),其中包含竞买保证金肆佰万元整(¥4000000.00元)和履约保证金壹佰万元整(¥1000000.00元)。报名人应为转账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竞买保证金只接受银行转账,不接受现金递交,保证金交纳截止到2022年11月 日16时止,以实际到账为准,未成交者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保证金交纳账户:
名 称:兰考县兰仪山水实业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原银行兰考支行
账 号:410236010180025801
二、竞买资格登记手续:竞买人在交纳完竞买保证金后,与拍卖人联系,提交以下资料办理竞买登记手续1、(个人)身份证、竞买保证金转账凭证和收据;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竞买保证金转账凭证和收据。(以上证件验原件后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份)
三、特别说明:
1、竞拍单价含装载费,不含运输费、卸载费。
2、竞买人竞拍成功后须在2日内与委托人签订《细沙销售合同》,签订合同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进场运输细沙。
3、签订《细沙销售合同》后,买受人交纳的肆佰万圆(400万元)竞买保证金冲抵拍卖成交总价款。
签订合同后买受人须在3个工作日内进场运输细沙并可对其运输外运的细沙进行销售。待买受人运输外运细沙价值达到肆佰万圆(400万元)时,买受人须补交拍卖成交价款伍佰万圆(500万元),方能继续运输外运细沙;如若买受人未在2日内补交拍卖成交价款伍佰万圆(500万元),视为买受人违约,委托人有权终止《细沙销售合同》,买受人交纳的壹佰万圆(100万元)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返还,并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规定的合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违约责任。
买受人补交拍卖成交价款伍佰万圆(500万元)后,方能继续运输外运细沙。待买受人运输外运细沙价值达到伍佰万圆(500万元)时,买受人须补交剩余拍卖成交价款,方能继续运输外运细沙;如若买受人未在2日内补交剩余拍卖成交价款,视为买受人违约,委托人有权终止《细沙销售合同》,买受人交纳的壹佰万圆(100万元)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返还,并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规定的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违约责任。
4、竞买人签订合同后,自行组织运输车辆进场运输细沙,在运输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环保、交通等相关法律法规,因违反环保、交通等相关规定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买受人负责,与委托人无关。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签订《细沙销售合同》后40日内完成所有细沙的运输工作(如遇地震、修路、天气、疫情等不可控因素导致无法运输时,日期顺延;因委托人装载原因导致无法运输时,日期顺延)。
四、展示及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11月23日16:00
五、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六、报名地点:兰考县数字金融小镇7#楼2楼。
七、咨询电话: 周先生 0371-55056606 18838241578
李先生 0371-26993669 19837833978
河南华夏拍卖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6日